說故事的女子- 【不能公開的大明星(下)】

–「我不是你可有可無的選項。我要的,是會把我視為唯一不二選項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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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明晚⋯有空嗎?我很想見妳⋯我們可以一起吃飯聊一聊嗎?」該死的,大明星這句話令她再一次猶豫,噢不,也許不是單純只因為這句話,也許還搭配了他那哀傷懊悔的表情。是啊,他那總是演技精湛的表情。該死的。

要嗎?要去嗎?也許該再給他一次機會聽聽看他要說什麼?也許⋯這一次他是真心的⋯?

把手機螢幕轉黑的清晨兩點,患得患失的清晨兩點,她最後沒有選擇撥號給誰,只有讓失眠的顏色伴隨她整夜心軟的游移。

隔天,晚上八點,循著地址,她還是來了。她聽著自己期待的心跳、看著自己期待的步伐,一步一步,往約定好的地址走去,想著這一次會有不同,一定,會有不同的吧?

壓低的帽子、緊戴的口罩、高領套頭毛衣,一樣的,依舊是那副得到急性流感OOTD(outfit of the day)。一樣的,一切,沒有什麼不同,她在大明星身後看著他緊張兮兮一會兒壓低帽子,一會兒拉高衣領,東張西望。那身打扮、那套動作,依舊,是如出一徹的傷人,沒有不同。他大概真的得了流感,而此刻她覺得自己就是那個讓他必須戴著口罩遮掩隔離的病毒。

還沒真的見到面,就已經先忍著難堪的痛,強裝鎮定她讓開朗回到自己臉上,用爽快的聲音拍了大明星一下,「嗨!」。大明星嚇了一跳回頭,很明顯的,手中的手機似乎也跟著嚇了一跳。

「久等了,走吧!進去吧!」她一派輕鬆地推開餐廳大門,大明星遮遮掩掩跟了上來。

你不知道的番外篇故事是,這間小酒館餐廳還是她找的,只因大明星找了一間很莫名其妙的拉麵店。拉麵店?是的,拉麵店。到底誰能夠在吸麵吸到唏哩呼嚕的拉麵店裡好好講話?她也不知道。而且,丟完拉麵店地址後,大明星還補了句:「但那間店只開到晚上九點,這樣我們只能談一個小時,可是我晚上十一點跟朋友約了要去夜店,所以我大概十點半左右必須走,這樣中間空了一個多小時,我要幹嘛跟可以去哪裡是個問題。只聊一個小時妳OK嗎?」

當然⋯不OK。

深呼吸,她要自己深呼吸,在這一刻她了解了,大明星一定是外星人!外星人啊!所以他的每一句語言她都必須再透過自己的方式好好翻譯一次。在又一次的深呼吸之後,她才有辦法冷靜開口,而不讓自己在下一次見面直接先一拳看準他的下巴掄過去:「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你是那個傳簡訊約我,表示很想見我也想好好聊聊的人,但,你在我之後立刻又排了一攤,而且在我們都還沒坐下來開始聊,就先告訴我比大部分餐廳能夠給出的用餐時間90分鐘還短的一個小時,是嗎?還找了一間拉麵店?然後告訴我拉麵店關門的話,你中間不知道可以去哪裡消磨時間?所以你到底是很想見我,還是只是在夜店那攤前有多出來的時間所以乾脆順便給我?這樣你確定我們還要聊嗎?還是就算了?我覺得就算了好了,你說呢?」

「要啊要啊!我要啦!那不然餐廳給妳找好了,妳說了我就去!」有病,別人如果好好對他,大明星就會發作的一種病。

於是,一間義式小酒館取代了日式拉麵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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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餐廳,她眼睛巡著該坐哪裡好,跟在後頭的大明星搶快一步,「坐這邊!我們坐這邊!」大明星對著店員指著一個背對門口、背對其他餐桌、背對所有人的位置,那個角落昏暗、隱密,完全是大明星想要的風水寶位。噢,他還順手把夾在他與馬路落地玻璃窗之間的窗簾迅速拉上了,把自己零死角遮掩好後才將口罩緩緩拿下,但頭依舊低低的,保密動作滴水不漏。

那一道一道苦澀的疑問,她當下吞了回去,不必要了,因為不論是什麼問題或什麼答案,在他們之間都不必要了。想給他再一次機會的念頭,隨著啪一聲迅速拉上的窗簾,斷掉了,斷的徹底,斷的再也接不回。她看著他,從餐廳外看到餐廳內,從站在街道上看到坐在位置上,從以前看到現在,她看著他,她其實一直是個觀察者。笑了,明白地、了解地、透徹地,她笑了,而那坨一直在胃裡攪拌著憤怒與委屈的胃酸,那坨一直在身體裡激烈攪拌的胃酸,在這些她看著他的過程中,全稀釋了,不再絞痛了,即便她先前有想過吐在他的臉上。現在,她只有好整以暇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攤開菜單,打算好好吃上一頓,而這一切,不過也就是那一瞬間的事跟一瞬間的決定而已。

她就是這樣的,不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就什麼也不用多說了。當然,拉扯半年的感情不可能瞬間就釋懷,但那份以為他會有不同的希望從今晚看到他後,是徹底滅了。瞎扯淡,就用無關緊要的瞎扯淡結束這一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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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各自的餐點送上來了,她的湯匙挖盛著一顆顆吸滿湯汁的義大利燉飯,而他的叉子則在盤中把玩著她再不需要的謊言,現實中,他們的距離是肩靠著肩坐在一塊,但某種層面上,他們的距離早已遠到看不見彼此。

「我是真的很喜歡妳,我還是很喜歡妳啊。但是我沒有辦法遠距離,真的沒辦法,如果妳能留在台灣,那當然我的女朋友絕對是妳!可是妳要出國了啊,妳要去追逐妳的夢想啊!而且妳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回來啊!我真的很喜歡妳,妳很特別,妳對我來說很重要,我從沒見過像妳這麼完美、這麼單純、這麼善良的人,妳真的很棒,我絕對不會傷害妳!我們雖然現在分開了,但等到以後妳回來,如果我們有緣,如果緣份再次將我們兩個人綁在一起,那到時候我們就在一起!但如果到時候我們旁邊各自有人了,我們也許從此成為兩條再也沒有交集的平行線了,我也會祝福妳。但是,妳要知道,我真的很喜歡妳,妳對我而言很特別、很重要。」

吃著,她繼續吃著湯匙舀起的燉飯,邊聽著,聽著他一句句調味過度的話,以前的味道太甜,現在的味道太鹹,那些話,像加工過的食物,多了,讓人作噁。大明星在耳邊說話的聲音Blablabla漸漸變得模糊,取而代之越來越清楚的,是她已下的決定。

「欸,真的沒關係,我是說真的,因為就像我說過的,從一開始就是你自己來找我,不是我去招惹你,是你一直積極想辦法靠近我,不是我去靠近你,所以,我真的沒差。你從一開始也知道自己不是我的type,我會喜歡你是因為你的笑容、以為你很善良、以為你跟別人不一樣,而不是你的外表或者你是誰誰誰,because I really don’t care!也許其他人會因為你是大明星而追在你的屁股後面跑,或覺得天啊你好帥,但很抱歉,我不是,我從來就不在乎你是誰,因為我一開始也不知道你是誰,你也知道我不看電視。我喜歡你,只是因為我以為你是我心裡以為的那個人,但原來,搞錯了,誤會一場,你不是。」一口氣,她幾乎是一口氣笑著對他說完了這些憋在心裡很久的話,呼,好爽。

噢,以為說完了,原來還沒。她決定要用最直接的方式把自己想說的話說完,因為,她累了,她好累,她真的累了,她可以是全天底下最有耐心的人,要不,她當初怎麼有辦法等一個人七年時間,但她也可以是全天底下最沒有耐心的人,例如,現在。「我對你說過吧,也許你有很多選擇,很多女人愛你、為你瘋狂、追著你跑、前仆後繼要上你的床,但同樣的,我也不是沒有選擇,相反的,我有很多選擇,而你,不是我唯一可以有的選擇。」

她放下湯匙,一手托腮,一手摸著白色陶瓷餐盤的邊緣,冷靜地、優雅地、性感地笑著看進他的瞳孔裡說:「聽好了,我不是你可有可無的選項,我要的,是會把我視為唯一不二選項的男人。噢還有,不要再跟我說我對你而言很特別、很重要,那聽起來很沒有說服力,因為沒有人會把對自己很重要的東西拋下丟掉或拱手讓人,是吧?你的毛病呢,是你不知道自己在感情裡要什麼,那很麻煩,因為恰好我也不知道我在感情裡要什麼,但好險我很清楚自己不要什麼,所以比你棘手的狀況好一些些。你當然也可以繼續去尋找,然後在有一天終於搞懂之後回來找我,但是我不會在原處用一樣的心情等你,因為,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分開後,我們的未來就會是兩條平行線,那是絕對。我很有個性這件事,我沒告訴過你嗎?」

大明星傻住了,一時之間啞口無言,也許是沒料到一直以來溫良恭儉讓的她會大爆發,也許是從來沒人這樣對他說過話,又也許情節走向跟他想導演的不一樣,但不論是哪一種也許,他們之間的牽扯已被她的冷靜毫無轉圜餘地踩平在地,好讓她今晚能起身頭也不回地踩過去,畢竟,狗血腳本要來來回回糾纏改寫幾次才夠呢?她想,已經很夠了,該讓這齣荒唐的戲碼殺青全劇終了。

眨了眨眼,她眨了眨眼要他把盤子裡涼了的食物跟他變質的謊言趕快吃下肚。「快吃吧,你不是等一下還要趕另一攤去夜店時間有限?」

「呃⋯唔⋯嗯⋯那,那妳呢?」大明星手中的叉子已軟弱地叉不起任何謊言。

「我?你不用管我啊。」等這場遮遮掩掩的荒唐晚餐結束她要幹嘛?她還沒來得及想,包包裡的手機在不可思議精準的時間點震動了幾下,跳出答案。

「妳在哪?你們談完沒?外面在下雨了,妳是不是沒帶傘?我開車去載妳回家,傳地址給我。」那個愛喝Old Fashioned的十年老友,那個本身很Old Fashioned的十年老友,用了比他平時更不容置喙的語氣傳了一串訊息,給出答案。雖然她想自己回家,但的確這頓飯後她需要找人消化一下今晚跟這半年來的腸胃不適,她快速按下手機分享地址的按鍵,沒多回。

餐廳裡瀰漫著紅酒醋、香料麵包、義大利燉飯,以及她跟大明星之間對於彼此這一段不會再有交集的那股兩人心照不宣的味道。大明星的肩膀垮了下來,連同他吃飯前驕傲的神色一塊。調整腳步,大明星調整腳步想改變一下局勢,他開始說著自己最近新接到的演出機會、出國拍攝的緊湊行程、哪幾支了不起的廣告邀約、月入好幾百萬的合約金,大明星試圖再一次越爬越高,高到可以再居高臨下看著她的角度後問:「妳呢?接下來有什麼計畫?要幹嘛呢?最近有什麼工作嗎?妳不是快要付不出房租跟生活費了?」

「我?要幹嘛噢?我想,寫小說。」她聳聳肩,對他淘氣地眨眨眼,大明星臉上的粉底液一瞬間不知道該選青還是白,嘴一張一合卻沒發出任何聲音。她知道,她今晚是第二度讓他很糗地從高高在上的位置狠跌下來。

「寫⋯寫小說?」大明星緊張地問。

「嗯,對啊,我想寫小說,想很久了,是個夢想。雖然不會賺錢,但我很想寫,畢竟我故事很多。就像Carrie Bradshaw那樣,《慾望城市》你看過吧。」吃完了,最後一口燉飯,放下湯匙,她慢條斯理地擦了擦嘴。

「妳⋯妳要怎麼回家?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夜店?」

「蛤?不用哦,我⋯」要怎麼回家,她抬頭話才說到一半,已看到一個隔著店門玻璃站在大明星身後的人影。那個熟悉的身影撐著傘,不曉得從何時開始一直站在雨中,直到那身影打開手機送出一封訊息,她的螢幕同步亮了一下:「要出來嗎?還是要我進去?如果妳想繼續跟他聊的話,跟我說,我就先回去了。」這份顧及她,也維持自己自尊的不打擾,是這個身影此時此刻能給出的溫柔,然而那一分鐘,又再一分鐘站在雨中的等待,時間砍打的是他獨自一人的落寞身影。

「我朋友來接我了!他會送我回家,你好好玩,祝你今晚跟朋友們在夜店玩得愉快!也謝謝你今天的晚餐。」她飛快地落下這幾句話,百分之百真心,順手拍拍他,給了他最後一個屬於朋友間的禮貌擁抱後她頭也不回。

她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想都沒想,便匆忙地一把抓起包包跟外套起身,推開那扇玻璃門往餐廳外急忙跑去,跑下了幾格階梯,跑到了那個身影旁邊–跑到了她那個十年老友的身旁。老友皺著眉頭一把將外套披到她的肩上,拿起雨傘撐到她的頭上,自己一大半肩膀則露在傘的外頭,他溫柔地將她帶走。

大明星看見了什麼,她不知道,也不在乎。

但她知道自己看見後,無法繼續坐在餐廳裡跟大明星說話的,是被餐廳玻璃窗隔在外,那個走下車、撐著傘、怕她被雨水淋濕的老友。她隱約感覺老友望著他們的眼神有些揪心、有些刺痛、有些複雜,像一隻受傷後失去力氣倒下的動物,倒在雨中濕冷的滿地泥濘裡。但為什麼呢?也許她感覺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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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星,獨自一人被留在餐廳裡,那背影也許是錯愕,也許是失落,也許是面對從沒被人拒絕過的拉不下臉,也許從沒被丟包在餐廳,又也許,他只是看了下手錶在想下一攤要遲到了,對著手機另一頭的另一個訊息該怎麼回覆才好。

「你站在餐廳外面幹嘛?怎麼不在車上等我啊?」她看著老友。

「我不是就問妳有沒有帶傘,我怕妳淋濕等一下感冒。但妳沒回,我想妳是聊得起勁,所以我直接帶傘下車。」他總是這樣,有夠愛跟她拌嘴,但,老友並沒有看她,只是默默幫她把雨水擦掉,只是默默幫她把安全帶繫好,只是默默發動了引擎,只是默默再問了句:「妳會不會冷?剛剛有沒有吃飽?想不想再去吃一籠小籠包或是燒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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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她跟大明星結束了?

那你又以為「歹戲拖棚」這四個字是怎麼來的?

不過這一次,她沒有讓這拖尾戲持續太久,畢竟她在餐廳那一晚就已做了決定,她是說到做到的人。

“You know what? I’m done, seriously. Bye!”隔著手機的一頭,她說。結束了,那句掰,是他們兩人之間最後的對話,也是這齣戲殺青的經典台詞。最完美的結局,該是輕拿輕放。

六個月的戀情,一句經典,結束了她跟那個大明星之間的一段,即便到現在,她還不確定那稱不稱的上是一段,但她決定就這樣結束,在她還能及時拉回自己的時候。大概是無意中看到的那部電影《羅丹的情人》讓她怕了,也讓她醒了,因為就像電影裡頭說的「她只是他的一部分,但她想要的是成為他的全部。」就跟她與他,一樣。

她沒辦法想像請回一尊男神供奉在家裡到底要幹嘛用?她沒有那麼虔誠,她從來就不是信徒。她只知道,遇到一個好男人,從此過上幸福的日子,很好,但如果遇不到,善待自己,一個人,也很好。畢竟,兩個人只要願意一起走下去,什麼都有可能,但如果不願意一起走下去,那也就句點了。她從不特別想要當公主,但如果可以當公主的話,她也並不會特別想選擇去當女僕,她沒那麼虐。

她要的很簡單,不需要是眾人眼中的天菜,只需要,是她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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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她跟大明星之間對於「偷偷」不一樣的定義嗎?因為瘋狂粉絲所以不能公開?因為威脅所以不能公開?噢,吃完那頓晚餐後,大明星過沒多久就被狗仔拍到,不得不公開自己交了女友,消息沸沸揚揚。只能說,祝他一世平安。

那她呢?雖然堅強,但她知道自己的心裡有一道裂縫,需要時間。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很快的,那道裂縫將被強行扳開,會有個男人霸道地、固執地、溫柔地、不放棄地想盡各種辦法接近那道裂縫,透過裂縫硬是擠到她的心裡面。

故事會如何展開?會持續多久?那,又會是什麼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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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故事的女子說:

愛情不是一種單數,而是一個雙數,只有任何單方的努力,都湊不成雙。不論你交往的對象是不是大明星,只要他同樣擁有極度自戀型的人格,或你們之間有各種理由(大多時候是鬼扯)而見不得光,那你將面對的大概都不會是一段羅曼蒂克的愛情故事,比較可能會像是一篇鬼故事。但感情嘛,本來就會遇見一些冒失鬼、討厭鬼、噁爛鬼、風流鬼(色鬼跟死鬼不太一樣就先不放在討論範圍內),這樣,你才會慢慢修煉得道。是人,就總會有被鬼遮眼的時候,不擔心,只要把煞給解了,一切就能阿彌陀佛拋到腦後了。

換個方向想,無論是天長地久的愛情,還是只有幾天的戀情,我們或多或少都學到了,不是嗎?修道成仙,就是這樣來的。

最後帶給大家一首陳淑樺的《夢醒時分》:「要知道傷心總是難免的,在每一個夢醒時分,有些事情你現在不必問,有些人你永遠不~必~等~」#歌是老的好。(沒聽過這首歌的人先去聽歌,聽完我們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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